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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谈音乐教学中如何进行“听”的训练

王智刚

音乐是听觉艺术。这是音乐的本性,也是人类音乐活动的本性。聆听、表演、创作是人类音乐活动的三种主要活动形式。其中聆听是最基本的,是一切音乐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。创作和表演音乐为了什么?都是让人听的。因此,在音乐教学中,有计划、有目的的进行“听”的训练,是音乐教学的主要内容之一,它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,促进学生正确地感知和理解音乐,主动地参与音乐实践,从而增强音乐素质和能力。笔者在音乐教学中,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学习要求,一般采取以下几种方法训练。

一、充分利用乐器教具进行常规“听”的训练

钢琴、风琴、电子琴等键盘乐器是大部分教师在教学中常用的乐器教具,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,活跃课堂教学气氛。因此,充分利用乐器教具进行听不同“琴”的能力训练是最基本的“听”力训练。

1、听琴语。辩琴语是课堂常规教学中的听力内容之一。为了更好的组织听力教学要经常进行辩琴语的听力训练,以便形成相应的技能。

2、说音名。在每次教唱歌曲之前,都要对学生进行说音名的训练。教师用琴弹出一个或几个音符,让学生说出其名称来,以便提高感知音符的能力。

3、唱音符。教师用琴弹奏音符或音组,让学生听后学唱,增强听音的记忆和表达能力。

二、充分利用乐曲来进行“听”的训练

让学生经常地听一听有关器乐曲,在欣赏的过程中进行听力训练,是增强器官感知能力的有效途径。

1、品乐器。乐曲固然是由乐器弹奏出来的音乐,在聆听某个乐曲后,让学生品味由哪种或哪些乐器发出的声音。例如:1、《二泉映月》(二胡)、《高山流水》(古筝)、《雨大芭蕉》(琵琶)、《喜洋洋》(唢呐、笛子弦乐、打击乐等)。

2、讲曲名,让学生在每次欣赏乐曲后,准确无误讲出乐曲的题目,以便更好地认识乐曲,丰富音乐知识。例如:(1)江南(广东)音乐《紫竹调》、《步步高》、《十里埋伏》;(2)民族音乐《信天游》、《小放牛》、《有个金太阳》、(3)西洋音乐《天鹅湖》、《月光曲》、《斗牛土》。

3、记曲谱。在识谱教学到一定程度的时候,可让学生试着记录曲谱,进行较高层次的听力训练,提高边听边记的能力,当然不能超之过急。由浅入深,由少到多,逐步量力而行,能记多少是多少,哪怕是象征性的也好。教师进行必要的检验和指导。激发感知、记忆,再现曲谱的兴趣,强化听音能力的训练。

三、充分利用歌曲教学进行听力训练

在音乐听力训练的过程中,教师可以充分发挥录音机的作用,让学生欣赏录音磁带上的歌曲,然后进行相应的听力训练。

1、听歌曲。教师可针对性的利用录音机,播放名曲或流行歌曲,让学生在欣赏不同风格和流派的歌曲中,进行感知音乐曲的训练。例如:(1)民族歌曲《蒙山小调》、《绣金匾》、《二月里来》;(2)美声歌曲《我爱你祖国》、《北京颂歌》、《大海故乡》;(3),通俗歌曲《九百九十九朵玫瑰》、《好人一生平安》、《山不转水转转》、《童话》、《两只蝴蝶》、《2002年的第一场雪》等。

2、评歌手。在听完录音歌曲或是学生自己以往听过的歌曲后,可以评头论是地评议某个歌手的演唱风格及技巧。例如:李谷一、彭丽媛、董文华、郭颂、李双江、蒋大为、毛宁、杨玉莹、光良、庞龙、刀郎等,从而增强鉴赏能力。

3、谈感受。在每次的听音训练后,都应畅谈体会的训练,进一步提高感受和体验能力,激发学生学好音乐的兴趣,相互借鉴和启发,不断地进行自我完善,使听力训练有所发展的长华。

总之,在音乐教学中,可根据学生特点和实际情况,不失时机地、有计划地进行听力训练,逐步增强学生感知音乐的能力,为学好音乐插上理想的翅膀。   

 

 
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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